汉语方言
YHs): 中国的语言学家对于汉语方言的划分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。有人把汉语划分为七大方言,有人划分为五大方言,也有人分为六大方言、八大方言,甚至九大方言。但是大家比较认同的是,无论采取哪种划分方式,这些“大方言”内部的使用者有时也不能相互理解。在不同的方言区,人们的语言意识也有一定的差别。然而西方学者认为,从语言学角度出发,凡是互相之间不能通话的,均应列为不同的语言。所以他们并不认可中国学者对于汉语方言的划分,至少其中的粤语、闽南话、客家话以及以北方官话为基础的普通话不能互相通话,所以应把它们列为不同的语言。
汉语各方言还可以分为许多次方言,次方言之下又可再细分成若干土语。
主要的一些方言 4m7@R a,t%mD4A%[2bK6E
[b]官话[/b] e1UI"S}N
官话,或称官话方言等:指华北、东北及西北地区、湖北大部、四川、重庆、云南、贵州、湖南北部、江西沿江地区、安徽中北部、江苏中北部所使用的母语方言。官话大致分为东北-北京官话、北方官话、中原官话、兰银官话、西南官话、江淮官话,东北、北方官话分布在北方东部,以北京话为代表,中原官话分布在关中和中原,以西安话和郑州话为代表,国外的东干语实际也是中原官话的一种。兰银官话分布在西北,以兰州话为代表,西南官话分布在南方西部,以成都话为代表,江淮官话分布在南方东部,以扬州话为代表。上古汉语的中原雅音在五胡乱华、衣冠南渡后,逐渐演变成隋唐时期的中古汉语。在宋元时期之后,官话方言形成,同时与南方各方言的差异越来越大。随着历史的发展,官话方言亦分化为南方官话和北方官话。东北-北京官话今天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基础(中国大陆称为普通话,台湾称为国语,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则称为华语)。以官话方言为母语的人约占汉语总人口的70%。
官话的明显特点包括:失落了大部分的中古辅音韵尾。中古汉语中的“-p,-t,-k,-m,-n,-ng”现在已经只剩下“-n,-ng”两个。大多数官话方言没有入声。同时,与其他方言相比,官话的声调较少。(这是因为大部分的官话方言只有平声区分阴阳。)因此,官话包含了大量的同音字以及相应产生的复合词。这在其它方言中比较少见。 H'il8X0{!v
[b]吴语[/b] $O!A+l#SBD]w9v
吴语,或称吴方言、江南话、江浙话,主要在江苏南部、浙江绝大部分、上海全市、安徽南部部分地区使用,在香港、台湾以及澳大利亚的部分地区也有分布,使用人数约为汉语总人口的8.4%。吴语的内部,分为太湖片(一般称北部吴语,分布在江苏省南部除南京、镇江以外的大部分地区、江苏省中部南通的海门、启东、通州小部及泰州的靖江大部、上海市及浙江省湖州、嘉兴、杭州、绍兴、宁波一带,以苏州话或上海话为代表)、南部吴语分为台州片、婺州片(浙江金华一带)、处衢片(浙江衢州、丽水一带以及毗邻的江西、福建小部分地区)、瓯江片(浙江温州一带)、宣州片(安徽南部部分地区以及江苏的高淳、溧水两县)。其中浙江南部的吴语保留了较多古代百越语言的特征,以至不能和作为典型吴语的太湖片吴语通话。吴语的主要语音特点为: 6k1dlO"[(b2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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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全清、次清、全浊声母三分,其中全浊声母一般读作浊音,如大多数地点古端透定三母读/t/、/th/、/d/。
大多数地点三个古鼻音韵尾合并为一个(一般为-ng)、三个入声韵尾也合并为一个(-ʔ)。 &bVCXe C$V
前响复合元音多单元音化,不少鼻音韵变为鼻化元音,甚至不带鼻音。
声调按清浊分为阴阳两组,一般有七到八个单字调,具体地点的调值数目多寡不均,从四调(慈溪)、五调(上海)到十一调(吴江)都有。
有比较发达的连读变调系统,语句中的语词单位呈现为独立的连调组。
文白异读比较丰富,在汉语各方言中仅次于闽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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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客家话[/b]
客家话,或称客家方言、客方言、客语,在中国南方的客家人中广泛使用,主要包括广东东部、北部、福建西部、江西南部及西北部、广西东南部、台湾、四川等地,以梅县话为代表。作为现时的一种南方方言,客家话是在唐宋北方移民南下的影响中形成的,客家话因而保留了较多中古中原语言的特点。各地客家话中的入声韵,还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中古汉语中存在的塞音及鼻音韵尾。客家话不仅限于汉族使用,在福建和浙江的畲族中也广泛使用。客家话也是海外华人社区使用较多的汉语方言之一。使用客家话的人口大约占汉语总人口的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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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闽语[/b]
闽语,或称闽方言,在福建、台湾、广东东部及西南部、海南、广西东南部、浙江东南部等地以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使用。由于闽语的内部分歧比较大,通常分为闽北方言、闽东方言(以福州话为代表)、莆仙方言、闽中方言、和闽南方言(以厦门话或台湾通行腔为代表;潮汕话、雷州话、海南话均属于闽南方言)。闽语是所有方言中唯一不完全与中古汉语韵书存在直接对应的方言。闽语方言中影响力最大的是闽南语,有“-p,-t,-k,-ʔ,-n,-m,-ng”七种辅音韵尾。闽语的主要语音特征包括:古浊声母多数读为不送气清音;声母「知」组读同「端」组;部分的「匣」母读同「群」母;轻重唇不分(没有f-、v-等声母);连读变调较为发达,部分地区有其他连读变音现象;文白异读非常丰富,文读与白读有体系性的差别。闽语受到历史上不同时期古汉语音韵的反复多次重叠。其中闽南语被学术界认为是最接近上古汉语的现代汉语方言。使用闽南语的人口大约为汉语人口总数的4.5%。 H#G1aC v.L7v6WM%cQt$K
[b]粤语 N2P(I3lqP4aqU
[/b] 粤语,或称粤方言、广东话、白话、广府话,以广州话为代表,主要用于广东省中西部、广西南部、香港、澳门等地以及东南亚、北美的主要华人社区。粤语声调比较复杂,广州话有9个声调,常用的有头6个,以[-p]、[-t]、[-k]三种塞音结尾时才会用7、8、9声,且此三声一定也带有这三种入声韵尾。同时也是保留中古汉语特徵较完整的方言之一,包含[-p]、[-t]、[-k]、[-m]、[-n]、[-ng]六种辅音韵尾,与隋唐时期的中古汉语韵书相对照,其音韵系统最符合。与许多人常有的误解相反,粤语内部也有相当的分歧,不过广州话和香港话确实只有微小差异,主要是声母l,n的相互转换。粤语一个主要的分支是五邑地区(新会、台山、开平、恩平、鹤山)使用的方言,只会广州话的人一般只能听懂一半的五邑话。另外,粤语内部与其他粤语次级方言差异最大的是广西东南部的“勾漏粤语”,有十个声调,有[ɓ]、[ɗ]两个浊音声母,与其他粤语区的方言通话比较困难。以粤语为母语的人口大约占汉语总人口的5%。
[b]湘语[/b] `JI9T.]TN4i
湘语,或称湘方言、湖南话、老湖广话,主要在湖南使用,广西、四川境内也有少量分布。通常被分为老湘语和新湘语两类,新湘语更接近于西南官话。湘语以长沙(新)及双峰(老)为代表点,使用者约占汉语总人口的5%。新湘语以长沙话为中心,向四周扩散。湘语的语音特点为:古浊声母今读不送气清音,没有平翘舌或前后鼻音的区别,及n-/l-不分、hu-/f-不分、ch-/q-不分、ong/eng不分等。长沙话、岳阳话、益阳话、株洲话、湘潭话等均属于新湘语。老湘语包括衡阳话,湘乡话,邵阳话等,其中湘乡话分布在湘乡、双峰、娄底、涟源四县市,发音基本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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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赣语[/b]
赣语,或称赣方言、江西话,以南昌话为代表,主要用于江西中北部、安徽西部及南部、湖北东南部、湖南东部靠近江西一侧的狭长地带(如浏阳、平江、茶陵等地)以及湖南西部的部分地区。使用人数约为汉语总人口的2.4%。赣语方言主要包括:北部地区的南昌话、东部地区的鹰潭话、中部地区的抚州话、西部地区的宜春话、西南部地区的吉安话,江西境内其他地区的方言或为客家话、官话、吴语、徽语等,不属于赣语。多数赣语方言的古浊声母读为送气清音,与客家话相似。有学者认为应将客家话与赣语合称“赣客语”。 *IqUT h9}_;Kl4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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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其他方言[/b]
其它大方言区(有争议) {9A4Lm7lrO
下面的几种方言是否构成独立的大方言区,现在尚有争议。
[b]晋语:[/b]在山西大部以及陕西北部、河北西部及南部、河南北部、内蒙古中西部使用,以太原话为代表,有入声韵。其白读系统与典型的官话截然不同。以前及现在,有不少学者将其归于官话。 W6v@*zj:A
[b]平话:[/b]在广西的部分地区使用。以前及现在的部分学者将其南部方言(桂南平话)归于粤语,而将北部方言(桂北平话)当成孤立的土语存在。 n$v$F2W:C$O.fQ R&O
[b]徽语:[/b]在安徽南部及江西、浙江部分毗邻地区使用。以前及现在的部分学者主张将其归于吴语或赣语。 Y`-sc[,RY
未归片的方言 4l2Y!^2FB g7[8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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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乡话(湖南西北部部分地区) !Pz@[x
湘南土话
粤北土话 e jEc)t-h,S
儋州话(又称临高话,在海南部分地区) 3Y${2Z5mV
军话 YHs):[size=4] [b]官话方言[/b][/size]
[b][size=4][/size][/b]?e_+I*L7I1^I
[font=宋体] 汉族的先民开始时人数很少,使用的汉语也比较单纯。后来由于社会的发展,居民逐渐向四周扩展,或者集体向远方迁移,或者跟异族人发生接触,汉语就逐渐地发生分化,产生了分布在不同地域上的方言。汉语方言分布区域辽阔,使用人口在[/font]9[font=宋体]亿以上。[/font]j8^z\ hv D(c+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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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
官话方言通称北方方言,即广义的北方话,一般所谓[/font]"[font=宋体]大北方话[/font]"[font=宋体]。在汉语各大方言中,官话方言有它突出的地位和影响。近[/font]1000[font=宋体]年来,中国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,从唐宋白话到元曲到明清小说,都是在北方话的基础上创作的,再加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话通行地区从元代以来一直是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高度集中的心脏地带,向来官场上办事交际,都使用北方话,因而有[/font]"[font=宋体]官话[/font]"[font=宋体]的名称。实际上它是汉语各方言区的人共同使用的交际语言,现在全国推行的普通话,就是在[/font]"[font=宋体]官话[/font]"[font=宋体]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。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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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
[b]通行地域[/b][/font] [font=宋体]官话方言通行于长江以北各省全部汉族地区;长江下游镇江以上、九江以下沿江地带;湖北省除东南角以外的全部地区;广西省北部和湖南省西北角地区;云南、四川、贵州三省少数民族区域以外的全部汉族地区。此外,在非官话方言区中。还有少数由于历史原因而形成的官话方言岛。如海南岛崖县、儋县的[/font]"[font=宋体]军话[/font]"[font=宋体],福建南平城关的[/font]"[font=宋体]土官话[/font]"[font=宋体],长乐洋屿的[/font]"[font=宋体]京都话[/font]"[font=宋体]等。使用人口[/font] 7[font=宋体]亿以上。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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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 t,LU4abpSQH
[b]分区[/b][/font] [font=宋体]官话方言内部按其语言特点一般可以分为[/font] 4[font=宋体]个支系[/font],[font=宋体]即[/font]4[font=宋体]个方言片[/font]([font=宋体]或称[/font] 4[font=宋体]个次方言[/font])[font=宋体]:华北官话、西北官话、西南官话和江淮官话。[/font]
[font=宋体]
[b][u]华北官话[/u][/b][/font] [font=宋体]即狭义的北方话,它通行于北京、天津两市,河北、河南、山东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等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。其中东北三省和河北省的方言最接近民族共同语──普通话。山东、河南的官话各有特色,近来有的语言学者认为可以另立胶辽官话和中原官话两支。其中中原官话包括山东、河南部分地区以及长江以北的徐州、阜阳、陕西的西安、山西的运城等地区。[/font]
[font=宋体] F+l@$p0p;l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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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[u]西北官话[/u][/b][/font] [font=宋体]通行于山西、陕西、甘肃等省以及青海、宁夏、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。新疆汉族使用的语言也属西北官话。山西及其毗邻陕北部分地区、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保留古入声字,自成入声调,不同于一般西北官话,也不同于华北官话,近来有学者认为可根据[/font]"[font=宋体]有入声[/font]"[font=宋体]这一特点另立[/font]"[font=宋体]晋语[/font]",[font=宋体]从官话方言中独立出来。与此同时,有学者提出西北官话作为官话方言的一支,范围宜缩小到只包括甘肃兰州、宁夏银川等地的方言,改称[/font]"[font=宋体]兰银官话[/font]"[font=宋体]。[/font]m"mx P4u
[font=宋体]ew:y4h6a